《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含跨境交换机构)实行告知性备案,相关机构应当依据备案指南向国家版权局备案。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共有46家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按规定向国家版权局报送了备案材料。经核查,现将完成告知性备案的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