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0年起,魏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大量文学作品,在其自建的“皮皮小说网”上发布,并通过植入广告非法获利。2014年,陈某某购入该网站,明知网站内文学作品未获权利人许可,仍继续经营,并通过广告非法获利72万元。覃某先后受雇于魏某某、陈某某,对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赔偿被害单位,取得其谅解。2017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魏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点评:近年来,网络文学侵权盗版现象较为普遍,国家版权局将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作为“剑网行动”重点工作之一。该案的查办,一方面对巩固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治理成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体现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版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