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某某等销售盗版光盘案
2015年4月,山东省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与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成立专案组,对淄博市张店区天乐园商场后院一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涉嫌侵权盗版光碟2.8万余张。经查,2011年1月至2015年4月,巩某某等二人在天乐园商场销售盗版影碟和淫秽影碟,违法所得共计46万余元。
2016年12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巩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巩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点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的光盘盗版方式虽有所减少,但在某些地区仍很严重,仍然是版权行政执法的重要领域之一。该案的查处是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两法衔接、共同打击光盘盗版的一起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