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社诉网易侵权案一审胜诉
日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经济参考报社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宣判,认为网易侵权事实成立,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参考报社经济损失3.8万元,并就部分侵权行为刊登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经济参考报社对《通胀期要比想象来得长》等九篇涉案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其他权利,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亦未向原告支付任何费用,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转载,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对上述涉案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者:魏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