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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4·21”制售盗版光盘案
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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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对南宁21家音像制品店铺进行集中清查,查获盗版音像制品40余万张,涉案金额1200万元。2011年11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共处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