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版权部门根据权利人投诉,对“风云丝路”网涉嫌侵犯“新丝路传说”网络游戏著作权案进行调查。因案件涉及金额较大,成都市版权部门依法将此案移送成都市公安部门调查。经查,2013年以来,邹某某等未经权利人许可,建立网站提供名为“风云丝路”的游戏私服,并出售游戏道具,非法获利120余万元。经鉴定,“风云丝路”私服游戏与“新丝路传说”游戏存在实质性相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等规定,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邹某某、邹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